今天這個日子,與你生活工作密切相關!
- 2022-12-04
憲法
一直守護著我們
從未離開
不管是
兒童、少年、中年還是老年
它與我們每個人都有著緊密關系
這份守護
讓我們
更有底氣、更有信仰、更有保障
今年是12月4日
我們迎來第九個國家憲法日
今年的主題是
“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”
關于憲法的知識你到底知道多少呢
其實,憲法離我們很近
我們就生活在憲法中
和嘉嘉一起來看看
這些與憲法有關的知識
↓↓↓
01
國家憲法日
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(xiàn)。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:將現(xiàn)行憲法通過、公布、施行日期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。實施日12月4日以立法形式設立為國家憲法日。
02
憲法知識
· 憲法的地位
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威、法律效力。全面貫徹實施憲法,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。
· 憲法的組成部分
憲法共有5個部分。分別是:序言、第一章“總綱”、第二章“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”、第三章“國家機構”、第四章“國旗、國歌、國徽、首都”。
· 國家憲法日的由來
1954年9月20日,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。
1982年12月4日,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(xiàn)行憲法。
2001年4月26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(xiàn)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,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。
2014年10月23日,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,提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。
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《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》,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。決定明確,全國各族人民、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、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、各企業(yè)事業(yè)組織,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,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、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,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。
03
憲法與我們的一生的關系
03
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意義
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,傳遞的是依憲治國、依憲執(zhí)政的理念。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依憲治國。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大報告中指出,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,關系黨執(zhí)政興國,關系人民幸福安康,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。要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,加強憲法實施和監(jiān)督,加強重點領域、新興領域、涉外領域立法,推進科學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。
國家憲法日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、憲法至上、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。在首都各界紀念現(xiàn)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指出,我們要通過不懈努力,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,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相信法律、自覺運用法律,使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憲法不僅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規(guī)范,而且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。
國家憲法日,也是讓憲法思維內(nèi)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。權力屬于人民,權力服從憲法。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,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。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。習近平也強調(diào),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(jiān)督體系,有權必有責,用權受監(jiān)督,失職要問責,違法要追究,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。
法者
天下之程式也
萬事之儀表也
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
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
讓我們一起
弘揚憲法精神 維護憲法權威
讓憲法成為我們共同的信仰!